没有签合同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具体权益取决于工作时长和辞退性质。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且违法辞退,劳动者最高可获11个月双倍工资及2倍经济补偿金;若工作满一年未签合同,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时按法定标准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从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算,最长11个月。计算基数为应发工资(含提成等),已支付部分需扣除。例如,月薪5000元且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个月=2.5万元差额。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超半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如无正当理由),需支付双倍补偿金。例如工作2年被无故辞退,可获月工资=4个月工资赔偿。
工作满1年未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时仍可获经济补偿。协商解除按N(工作年限×月工资)支付;违法解除则按2N赔偿。但需注意,若劳动者主动拒签合同,可能无法主张双倍工资。
**时需收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时效1年)。若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金按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
提示:未签合同不影响法定权益,但需及时主张。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1年,超期可能丧失权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12333热线获取属地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