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6个月被公司辞退,劳动者可获得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
当劳动者在入职6个月后被公司辞退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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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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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的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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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经济补偿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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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结:入职6个月被公司辞退,劳动者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经济补偿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