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辞退员工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涵盖禁止性规定、违法情形及赔偿标准。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禁止性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在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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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期、哺乳期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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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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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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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50周岁以上或连续工作满15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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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如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检查等)。
二、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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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辞退 :未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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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程序 :未提前通知工会、未送达书面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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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适用条款 :如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无过错员工(需考核记录)。
三、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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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按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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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赔偿 :若存在未支付经济补偿或违法程序,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四、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如书面通知、考勤记录、医疗证明等),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录音等证据**。
总结 :非法辞退需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事由,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