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且用人单位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并拒付经济补偿。 关键点包括:欺诈需满足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影响用人单位真实意思表示、与岗位直接相关三大条件;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劳动者可能需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
欺诈的认定标准
欺诈行为需同时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劳动者故意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等关键信息(如伪造证书);二是该虚假信息直接影响用人单位的录用决定(如不符合明确招聘条件);三是若如实告知,用人单位不会订立合同。例如,应聘技术岗位时虚构专业资质即构成欺诈,但隐瞒与工作无关的隐私(如婚育状况)通常不视为欺诈。 -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旦被认定为欺诈,合同自订立起无效。劳动者无权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权益;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但劳动者已提供劳动的,应参照同岗位报酬支付工资。若因欺诈导致用人单位损失(如培训费用、业务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
例外情形与争议处理
若虚假信息与岗位无关(如夸大非关键工作经历)或用人单位未明确录用条件,可能不构成欺诈。例如,虚构学生会主席经历但实际工作能力达标,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有效。争议需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认合同效力,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提示: 劳动者应诚信履约,避免因小失大;用人单位需规范招聘流程,明确岗位要求并留存证据,以防范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