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即可。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据第38条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 提前通知:劳动者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则为提前3日。
- 试用期内: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日通知。
-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依据第38条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事项
- 书面形式:解除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确保证据完整。
- 法律保护: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依法申请经济补偿。
提示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如遇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