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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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解除:用人单位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即并非基于劳动者的过错、能力不足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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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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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遵循法定程序,如未听取工会意见、未将解除决定送达劳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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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不当: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与工会协商、未优先留用特定劳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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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试用期解除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无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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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当用人单位出现上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结: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违法解除,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