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的正规流程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
一、考核与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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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考核标准 :需明确、客观且可量化,经员工签字确认(如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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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客观证据 :通过绩效考核系统、工作记录等量化数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如连续6个月考核末位)。
二、培训或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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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改进机会 :对考核不达标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或调整岗位(如转岗至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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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考核 :设定新考核周期,评估员工改进情况。
三、再次确认不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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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书面记录 :保留培训记录、调岗协议及重新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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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法定条件 :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方可启动解雇程序。
四、依法解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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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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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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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直接辞退 :仅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且需满足上述全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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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全程需保存考核记录、通知文件等,以备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