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一、基本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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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N)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具体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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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 :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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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上不满1年 :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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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个月 :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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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赔偿金(2N)
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通知、无正当理由解雇等),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
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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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范围
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社保、公积金等非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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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工资期间的赔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导致工资停发,劳动者可要求赔偿停发期间的工资损失,计算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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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 :通常以离职前12个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剔除加班费及非常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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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按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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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2N)。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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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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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继续履行合同,可避免支付2N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