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途径**。以下是具体解决方案: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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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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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要求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满1年的,按满1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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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保留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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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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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如适用)。仲裁裁决生效后,若用人单位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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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途径
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针对劳务欠款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证据准备
需收集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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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条、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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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入职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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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证言或上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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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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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计算从实际工作日开始,即使只工作一天也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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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仍享有社保等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
通过上述途径,劳动者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