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请假过多被劝退是否合法?关键看两点:一是请假是否符合公司规定且事由合理,二是公司是否明确告知录用条件并留存证据。若员工按流程请假且事由正当(如病假),企业单方面辞退可能构成违法;反之,若请假严重影响工作或违反制度(如无故旷工),企业可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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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核心在于程序与证据
企业需在入职时明确告知试用期考核标准(如请假上限),并将条款写入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若未提前约定,仅以“请假多”为由辞退,仲裁通常倾向保护劳动者权益。例如,某公司因未证明请假与工作表现的关联性,被判赔3万元。 -
合理请假与恶意旷工的界限
病假、婚丧假等法定假受法律保护,企业不得随意拒绝。但频繁请假导致项目延误或违反考勤制度(如未获批擅自休假),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 -
企业的合规操作建议
- 细化录用条件:在合同中注明“试用期累计请假超X天视为不合格”;
- 完善考核记录:定期评估员工表现,留存请假影响工作的证据;
- 规范审批流程:要求书面请假单,避免口头批准后反悔。
总结:双方应明确权责,员工需遵守制度,企业则避免“模糊管理”。若遇争议,建议优先协商或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