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2天能否被辞退,取决于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若企业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相关制度,且条款合法合理,则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若制度缺失或程序不合法,单方面辞退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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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核心依据
法律未统一规定旷工的具体处罚标准,而是授权企业通过内部制度界定“严重违纪”。例如,有的公司规定旷工1天即解雇,有的则设定为3天或更长时间。关键看制度是否经过职工讨论、内容是否合法(如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向员工公示或告知。 -
程序合法性决定解雇效力
即使制度规定旷工2天可辞退,企业仍需履行完整程序:核实旷工事实(如考勤记录、催岗通知)、给予员工申辩机会、工会审核(如有)、书面送达解除通知。案例显示,未通知工会或未保留证据可能导致解雇无效。 -
特殊情况的免责空间
若员工因突发疾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未及时请假,需事后补办手续。企业需审查原因合理性,否则机械执行制度可能被认定为滥用解雇权。 -
地域与行业差异
部分地方性裁审指引或行业惯例可能影响认定标准。例如,高危岗位对出勤要求更严格,而弹性工作制可能放宽考勤限制。
总结:员工应主动了解公司制度,避免无故旷工;企业需平衡管理权与劳动者权益,确保解雇行为“有据可依、程序无瑕”。若对辞退有异议,建议通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