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被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继续用工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关键点包括:1)事实劳动关系成立;2)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3)**取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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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自动延续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明确反对的,法律默认双方形成新的事实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若直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
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
关键证据留存指南
- 保留继续工作的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明劳动事实
- 留存工资转账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劳动关系证明
- 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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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注意事项
若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终止用工且支付经济补偿,可能被认定为合法终止。但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无权单方终止。
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权益的时效为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协商过程中注意避免签署不利的离职协议,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