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加班费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关于每日工作12小时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标准工时制度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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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作时间 不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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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44小时。
若用人单位安排每日12小时工作,显然超出法定标准工时,属于 延长工作时间 ,需依法支付加班费。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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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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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原因
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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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法工时安排
- 综合计算工时制 :适用于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的企业,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通过以周、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三、加班费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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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延长工作时间 :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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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 :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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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四、特殊岗位的例外情况
保安、保洁等岗位因工作性质特殊,可能不适用标准工时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每日1小时限制,但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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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工时安排 :核实是否属于协商一致或经批准的特殊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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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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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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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若协商失败,可向劳动仲裁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支付违法工时及加班费。
六、常见误区
部分企业可能通过以下方式规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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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工时 :如每天12小时但每周仅工作3天(总工时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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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加班费 :以“合法化”延长工时。
若发现企业存在上述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