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小时工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全日制小时工这种用工形式在法律上可能并不明确。 劳动法中明确定义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两种用工形式,但并没有明确提到“全日制小时工”这种形式。
1. 全日制用工规定
- 工作时间:全日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 劳动权益:全日制员工享有完整的劳动权益,如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
2.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规定
- 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 合同形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 工资支付:小时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劳动关系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法律适用问题
- 如果用工形式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则应按照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权益等。
- 如果用工形式被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则应按照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工作时间、合同形式、工资支付等。
4. **措施
- 如果在用工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如工资被克扣、工作时间过长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 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照实际出勤情况结算工资,并拒绝接受不合理的扣工资行为。
- 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出勤记录等,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全日制小时工”这种用工形式,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关键条款,以避免产生纠纷。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