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不满七天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具体法律依据及处理方式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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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无论工作时长,只要提供了劳动,均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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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加付50%-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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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工资。
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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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工厂沟通,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可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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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工作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要求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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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或诉讼
若投诉无效,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仍不执行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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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 :即使为试岗期,工资也应按日计算支付,不得以“试岗期”为由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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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惯例无效 :所谓“做不满7天无工资”属于违法用工,劳动者不可因行业潜规则放弃**。
工厂以工作时长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