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随意辞退。
这一规定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该条款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当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双方均未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2. 连续工作满10年的认定: 连续工作满10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10年。这里的“连续”强调的是工作年限的不间断性,即劳动者在10年期间内没有出现离职或被其他单位雇佣的情况。
3.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 例外情况: 尽管劳动法对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辞退这些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劳动者的情形。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高枕无忧,在工作中仍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