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辞退要求当天离职是否可以拒绝,需分以下情况讨论:
一、合法辞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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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失性辞退 (如客观情况变化、员工不胜任工作等):公司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员工需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通常不能拒绝当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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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 :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合法理由辞退,且已履行法定程序,员工可当天离职,工资依法结算。
二、违法辞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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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法理由辞退 (如无正当理由、未遵循法定程序):员工有权拒绝立即离职,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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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护情形 :若员工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职业病等法定保护期间,公司不得辞退,但此情况与“当天离职”无直接关联。
三、协商与协议
若双方已就离职时间、补偿等达成书面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员工应遵守协议。但需注意协议需签字盖章才生效,避免口头承诺。
总结 :公司要求当天离职是否可拒绝,取决于辞退是否合法及双方约定。合法辞退且无争议时通常需配合;违法辞退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建议保留沟通记录和协议文本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