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需赔偿的主要原因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及原因直接相关,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形:
一、经济性裁员或公司原因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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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因企业经营困难、岗位调整等需裁减人员时,需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N个月工资),若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则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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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因辞退 :包括部门裁撤、岗位取消、架构调整等,若未遵循法定程序(如未提前通知或支付补偿),可能需支付双倍赔偿(2N)。
二、员工不胜任工作且未改进
公司需先提供培训或调岗机会,若员工仍无法胜任,方可解除合同并支付N个月工资补偿。若在调岗后仍不达标,可能面临经济性裁员。
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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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到期不续签 :支付N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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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到期不续签(非上海) :通常需支付N+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四、违法解除或制度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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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定程序 :如未提前30天通知、未支付代通知金或未支付经济补偿,需支付2N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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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违法 :若解雇依据的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内容违法(如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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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规但未达“严重”程度 :轻微违规(如偶尔迟到)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五、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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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条件 :公司可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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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 :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时,公司可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
总结 :赔偿的核心在于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及原因,企业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面临双倍赔偿风险。员工若认为权益受损,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