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
国家取消事业编制的最新规定如下:
- 取消时间 :
- 2020年底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企改制,取消事业编制。
- 取消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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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工作日数,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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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因个人工作原因受到处分,单位领导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 取消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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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维修、养护等32类事业单位的经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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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也将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
- 改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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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事业编制后,在职职工将转为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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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旨在减少事业编制总量,压缩部分单位事业编,但不会全面取消。
- 医疗机构的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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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的编制不会削弱,而是需要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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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改革将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政策,而是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推行差异化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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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院可能推行去编制化,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可能保留甚至增加编制资源。
- 试点改革 :
- 2018年底,国家卫健委联合五部委发布通知,确定148家试点医院取消编制,转向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以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综上所述,国家取消事业编制的最新规定明确指出,将在2020年底前逐步取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并逐步推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对于高校,虽然取消事业编制,但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此外,公立医院的编制将得到强化,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将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