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社保缴费的最晚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
缴费时间:每月最后一日前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
注意事项: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时间: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前完成申报缴费。
注意事项: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缴费时间: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申报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殊情况:对于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需要一次性缴满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在到达退休年龄当月前核定应缴费额,并于核定当月最后一日前完成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