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纪或犯罪行为,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旨在维护其合法权益。若企业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索赔,赔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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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辞退的唯一情形:仅当怀孕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过错(如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其他理由如“不胜任工作”或“经济性裁员”均不适用孕期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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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的法律责任:企业若强行辞退,需承担两种后果:一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及待遇;二是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例如,工作3年月薪8000元的女职工,最高可获赔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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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劳动保护的其他权利:除解雇保护外,企业不得降低孕期工资、不得安排加班或夜班(怀孕7个月后)、需保障产检时间计入工时,且产假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变相降薪、调岗逼离职等行为均属违法。
企业应依法保障女职工权益,避免因违法解雇面临高额赔偿;员工若遇侵权,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法律明确将“三期”女职工列为特殊保护对象,任何借口都无法掩盖违法辞退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