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补偿中的“N”和“+1”均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包含底薪但不限于底薪。具体金额需综合工资结构中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合法收入,但通常不含加班费或福利性补贴。
1. N的计算方式与底薪的关系
“N”代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处“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含底薪、绩效、提成、年终奖等合法收入。例如,某员工月薪由底薪5000元+绩效3000元构成,则“N”按8000元/月计算。
2. +1的适用场景及基数依据
“+1”为代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金额通常与“N”的基数一致,即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标准(含底薪)计算。若合同约定薪资浮动,则取最近12个月平均值,确保补偿与实际收入匹配。
3. 常见误区
部分用人单位试图以“底薪”或“最低工资”作为补偿基数,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未足额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差额。例如,若员工实际平均工资为10000元,单位仅按底薪6000元计算N+1,员工可追讨4000元/月的差额。
4. 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高收入者,“N”的计算基数将封顶,但“+1”部分仍需按实际工资计算。例如,某地区社平工资为8000元,某高管月薪30000元,则“N”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为24000元,但“+1”仍按30000元支付。
劳动者在主张N+1补偿时,需核对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凭证,确认平均工资包含全部合法收入。若用人单位仅以底薪计算,可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建议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工资结构,避免后续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