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赔偿的计算基数是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标准。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劳动报酬,而实发工资是扣除社保、个税等费用后的到手金额。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应发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可能构成违法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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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实发工资因扣减项目(如社保、个税)无法真实反映劳动者收入水平,故不能作为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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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的范围: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年终奖、各类补贴(如交通、餐补)等。例如,若员工月薪由“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2000元”构成,经济补偿应按7000元计算,而非扣除社保后的实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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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部分企业以“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为基数,或直接按实发工资计算,均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补足差额,甚至通过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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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取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执行。
总结:劳动者需明确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以应发工资为基准支付赔偿。若遇到纠纷,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