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N+1”赔偿分6个月支付是合法的,但需满足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且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即总金额不变)。 关键点包括:协商优先、分期合法性、违约风险和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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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是前提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N+1)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但若公司与劳动者书面协商一致,可分6个月支付。例如,双方在离职协议中明确分期条款,则具有法律效力。 -
总金额不得缩水
分期支付需确保总额与法定标准一致,即“N”(工作年限折算的月数)加“1”(代通知金)的工资总和。例如,月薪1万元、工作2年,N+1=3万元,分6个月支付则每月需付5000元。 -
公司违约的应对措施
若公司未按约定分期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要求一次性付清并追加滞纳金。建议保留书面协议作为证据,避免口头承诺。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公司经营困难需延期支付,需与劳动者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但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条款。若公司破产,经济补偿金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
总结:分期支付需以书面协议为基础,确保金额合规。劳动者应主动留存协议文本,遇违约及时**,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