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时“N+1”赔偿的到手工资计算方法是: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含税前工资、奖金、津贴等)为基数,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按1个月计算,总和为“N”;若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需额外支付“+1”(代通知金)。需注意,高收入者(月薪超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N”最多按12年计算,且“+1”按上月实际工资支付,最终金额需扣除个税(超出免税部分)和社保公积金。
- 计算“N”部分:工作年限精确到月,例如3年7个月按4年计算,月工资基数包含所有税前收入(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等),总和÷12得出平均值。若月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基数按社平3倍封顶,年限最高12年。
- “+1”的触发条件:仅限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时支付,金额为上月实际工资(可能与“N”基数不同)。例如突然裁员需支付,但协商解除或员工过错辞退则无需。
- 实际到手金额:补偿金中,当地社平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税,超出部分按综合所得税率计税;社保公积金需正常缴纳至离职当月,不影响补偿计算但影响实发数额。
建议核对工资条和离职前12个月银行流水,确保基数无误;若公司拒付“+1”或计算有争议,可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