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1”补偿中,“N”代表的是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基本工资,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所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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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的计算标准
“N”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基数,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津贴、年终奖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例如,若月均收入为8000元(含2000元绩效),则“N”按8000元计算,而非仅6000元的基本工资。 -
“+1”的特殊情形
“+1”是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时需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通常为上月工资)。例如,工作3年的员工被突然辞退,可获得3个月平均工资(N)加1个月工资的补偿。 -
常见误区澄清
部分企业误将“N”等同于基本工资,但法律明确要求以实际平均工资为准。若单位仅按基本工资补偿,劳动者可主张权益,要求补足差额。
总结:理解“N+1”补偿的关键在于明确“N”涵盖全部收入,而非单一基本工资。劳动者应核对工资条和银行流水,确保补偿金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