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N+1”中的“N”并非仅按基本工资计算,而是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这一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通过压低基本工资减少补偿。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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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的计算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N”代表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1个月工资)。工资基数为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远超出基本工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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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性质与标准:代通知金(“+1”)是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时的替代补偿,按劳动者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同样包含全部收入项,非仅底薪。若月工资超过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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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年终奖等非固定收入通常不纳入计算,但若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明确约定为固定发放,则需计入平均工资。
总结:劳动者遭遇辞退时,应核对补偿金是否按法定标准计算,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用人单位则需合规操作,避免因计算错误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