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龄享受年假的计算方法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5天,满10年不满20年享10天,满20年享15天。工龄按所有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计算,包括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年假可分段或集中休,未休天数需按300%日工资补偿,但病假、事假超期等情形可能取消当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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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规则
工龄是劳动者在所有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如A公司3年+B公司半年=3.5年工龄。新入职员工若此前连续工作不足12个月,当年年假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公式为:,不足1天不计算。 -
年假天数阶梯
- 1-10年工龄:5天
- 10-20年工龄:10天
- 20年以上工龄:15天
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且单位可跨1年安排休假,但需员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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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未休补偿:单位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休假的,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
- 资格取消:寒暑假超过年假天数、事假超20天(不扣工资)、或病假超2-4个月(按工龄分段)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提示:保留工龄证明(如社保记录、离职证明)以维护权益,若单位拒批年假,可要求按法定标准补偿或向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