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约导致员工被迫离职时,员工通常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如下:
-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员工在被迫离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条款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甚至可能获得赔偿金。员工在离职时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