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时,劳动者通常有权获得赔偿金而非补偿金,关键区别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恶意降薪、未缴社保等),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2N);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公司合法裁员,则支付经济补偿金(N)。核心要点包括:赔偿金适用于违法解除,补偿金适用于合法解除;计算标准与工作年限挂钩;证据收集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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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与补偿金的法定区别
赔偿金(2N)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惩罚性赔偿,例如未足额支付工资、强制调岗等情形下,劳动者被迫离职可主张双倍经济补偿。补偿金(N)适用于合法解除,如协商一致或经济性裁员,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适用情形与法律依据
- 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暴力胁迫等行为时,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可主张赔偿金。
- 补偿金:根据第46条,合法解除(如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支付,标准为N倍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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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与关键细节
工作年限满6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月工资。月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补偿年限最高12年。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为补偿金的双倍(2N)。 -
**注意事项
- 证据留存: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明公司违法行为。
- 离职程序:书面解除通知需明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避免签署“个人原因离职”文件。
-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需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被迫离职时,赔偿金与补偿金的认定取决于公司行为合法性。劳动者应优先收集证据,依法主张权利,必要时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