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十几天未收到通知,通常与仲裁机构案件积压、流程复杂或材料不全有关。关键点包括:①仲裁受理时限一般为5天,但实际处理可能延长;②未通知可能因材料需补正或正在审查;③可通过电话、现场查询主动跟进进度。
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因案件量超负荷延迟。若材料不完整(如缺少劳动合同、证据不足),仲裁委会要求补正,此阶段不会发送通知,需自行留意反馈。部分地区采用“默示受理”规则,超期未回复即视为受理,但并非全国通行。
建议通过12333热线、仲裁委官网或现场窗口查询案件编号,确认是否进入审理程序。若确认已受理,开庭通知通常会在受理后15-45天内送达,具体取决于当地排期。若超过30天仍无消息,可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流程延误。
劳动仲裁进度受多重因素影响,主动跟进是关键。保留提交材料的回执,必要时可要求仲裁委出具书面受理证明,避免因通知遗漏影响**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