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提交五天后未收到通知,可能是材料审查延迟、联系方式有误或仲裁机构工作疏漏所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委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超期未回应,申请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主动联系仲裁机构查询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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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申请材料与联系方式
确认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是否完整、符合法定要求,尤其是个人联系方式(电话、地址)是否准确。若信息有误,仲裁委可能无法有效送达通知,建议通过线上平台或电话联系仲裁机构核实。 -
主动联系仲裁机构
若超过5日未收到通知,可直接前往仲裁委办公地点或拨打官方电话询问进度。实践中,材料补正、案件积压可能导致审查延迟,主动沟通能快速获取明确答复。 -
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
仲裁委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的,申请人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就争议事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等待仲裁结果。 -
排除主观拒收或送达问题
检查邮箱、短信等通知渠道,确认是否因漏看或系统拦截导致未接收。同时留意书面通知的邮寄情况,避免因快递延误错过关键信息。
遇到此类问题不必焦虑,及时采取行动即可维护权益。若仲裁机构存在不作为,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推动程序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