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交了材料后,通常在5日内会收到是否受理的通知。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不符合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一、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 提交完整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
- 符合受理范围:争议事项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在法定时效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通知类型及处理方式
- 受理通知书: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仲裁委员会会在5日内通知受理,并安排后续审理。
- 不予受理通知书:若材料不完整或争议事项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委员会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此时,申请人可选择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
- 保持联系畅通:仲裁委员会可能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需确保联系方式准确。
- 及时补充材料:若因材料不全导致不予受理,应尽快补充完整,以免延误仲裁进程。
- 关注仲裁进展:受理后,案件一般会在45日内审结,案情复杂时可能延期。
总结
提交劳动仲裁材料后,建议密切关注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材料或提起诉讼。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