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书无法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且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核心结论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无效,用人单位仍需依法参保 。即使员工签署承诺书,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仍需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将面临补缴责任及罚款。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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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的强制性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员工自愿放弃不影响该义务履行。若因员工原因导致单位未缴社保,单位需承担补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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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的法律效力限制
声明书仅能作为员工个人意愿的记录,不能对抗国家强制规定。若员工后续以未缴社保为由主张权益,单位可依法拒绝。
三、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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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可能被社保局责令补缴、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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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保障
员工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失业金等权益,需自行承担全部损失,且可能面临劳动争议。
四、建议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参保,避免签署无效声明 。若员工因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可协商调整缴费方式,但需保留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