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想交社保公司不同意?这是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试用期不缴、现金补贴代替、签订放弃协议等均属无效。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途径**,且企业将面临补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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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否则需承担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及1-3倍罚款。即使员工“自愿放弃”,协议也无效,企业仍需补缴。 -
企业常见拒缴借口与风险
- 试用期不缴:违法!劳动关系成立即需缴纳。
- 现金补贴代替:社保费必须货币全额缴纳,企业代扣代缴是法定义务。
- 未签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即可认定社保缴纳义务,不签合同≠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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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步骤
- 协商:书面要求补缴,保留沟通记录。
- 投诉:向社保局或税务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流水等,60日内处理。
- 仲裁/诉讼:主张补缴、经济补偿(N倍工资)或医疗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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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后果
- 补缴+滞纳金:员工个人部分需自行承担(8%),企业承担单位部分(16%-20%)。
- 行政处罚:企业罚款、责任人罚款500-3000元。
- 刑事责任: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员工重大损失(如工伤无法赔付),可能构成犯罪。
总结提示:社保是法定权益,企业拒缴代价高昂。员工应尽早固定证据(合同、工资记录等),优先通过社保部门强制补缴。若遇企业威胁解雇,可依法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