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核心部分
工资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核心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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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工资
按计时工资标准(含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见习工资及运动员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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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
按计件单价支付的报酬,涵盖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等工资制,以及营业额提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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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及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用于奖励超额劳动或增收节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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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和补贴
如岗位津贴、加班补贴、交通补贴等,用于补偿特殊工作条件或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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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
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支付的报酬,按法定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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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产假工资、病假工资等非经常性支付。
说明 :
- 上述构成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非货币性福利(如住房、交通等)不计入工资总额。- 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等非工资性支出不属于工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