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六种法定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或死亡、用人单位破产或解散等,核心在于保障劳资双方权益的合法解除。 该条款是劳动关系结束的法律依据,既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约,也避免劳动者无故离职,确保终止程序的公平性和可预见性。
劳动合同期满是最常见的终止情形,适用于固定期限合同。若双方未续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需注意特殊岗位(如孕期、工伤)的例外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其劳动主体资格自然消失,合同终止。若劳动者死亡或宣告失踪,合同因履行主体缺失而终止,用人单位需结清工资等权益。用人单位破产、吊销执照或决定解散时,劳动合同终止,但需优先清偿拖欠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还预留了“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以适应特殊情况。
签订劳动合双方应重点关注终止条款的合法性。例如,用人单位不得通过缩短合同期限变相裁员,劳动者也需留意退休年龄与合同期的衔接。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建议定期审查合同条款,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