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未缴纳五险一金时,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并**。关键点:试用期不缴社保属违法、仲裁需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流程包含申请-受理-裁决三阶段,且补缴不受1年仲裁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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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违法事实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登记。若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缴,可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 -
收集必要证据
申请仲裁需提交:
-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
- 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 仲裁申请书(明确请求补缴五险一金及赔偿);
- 单位工商信息(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
电子证据(如工作沟通记录)需保存原始载体。
- 分步仲裁流程
- 提交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材料;
- 受理与答辩:仲裁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被申请人需10日内提交答辩书;
- 开庭裁决:仲裁庭组织质证、辩论,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则60日内作出裁决。
- **补充途径
若仲裁结果未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12333)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12329),多途径施压。
提示:优先与单位协商补缴,协商无果再仲裁。注意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并咨询当地法律援助(12348)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