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缴纳的五险转正后可以补缴,但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非自愿行为,且补缴不能免除试用期未缴费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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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同样适用此规定。任何“转正后补缴”的说法均属违法,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并承担滞纳金。 -
补缴操作流程与限制
- 6个月内补缴:企业可通过社保自助经办平台直接操作;
- 超6个月补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材料向社保机构申请,流程复杂且可能面临罚款。
但补缴无法覆盖试用期未缴费导致的权益损失,如工伤全额赔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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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途径
若企业拒绝补缴,员工可:- 保留证据(工资条、合同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及赔偿损失(如医疗费无法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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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警示
试用期不缴社保将面临滞纳金、1-3倍罚款,且员工发生工伤时企业需自行承担待遇支付。
总结:试用期社保必须依法缴纳,转正后补缴仅是补救措施。员工应主动**,企业则需规避违法成本,从用工首日即规范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