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30天通知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取决于辞退的合法性: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但未提前通知,需支付“N+1”;若违法解除,则需支付“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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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的适用情形
当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无法返岗等),但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加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工作满3年,月薪1万元,合法辞退但未提前通知,应支付3万(N)+1万(代通知金),合计4万元。 -
“2N”的触发条件
若用人单位未按法定情形或程序解除合同(如无理由辞退、未协商直接裁员等),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N)。例如,员工工作满2年,月薪8千元,违法辞退应支付3.2万元(2×1.6万)。 -
关键区别
- 合法性:“N+1”适用于合法解除但程序瑕疵,“2N”针对违法解除。
- 计算基数:N按工作年限计算,2N为N的两倍,代通知金按上月工资标准。
提示:员工遭遇辞退时,应核对单位解除理由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并保留书面通知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