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缴纳五险一金的赔偿方式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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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试用期也不例外。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缴欠缴部分,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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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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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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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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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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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实际损失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医疗费用、失业救济金等额外支出,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实际损失,需提供相关票据等证据。
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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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缴社保并承担损失,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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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协商无果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并责令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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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损失,仲裁为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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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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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需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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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未缴社保导致解除合同的,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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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赔偿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能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