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能否不经过员工同意调整岗位?关键看合法性依据和合理性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原则上需协商一致,但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或法定特殊情形(如孕期、职业病等),企业可依法单方调岗,但需举证合理性且不得恶意降薪或侮辱性调岗。
-
协商一致是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薪资等内容,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若企业强行调岗且无合法理由,员工可主张无效或索赔。
-
三种例外情形允许单方调岗:
- 不胜任工作:需有考核证明、培训记录等证据,且调整后岗位需与原岗位相关联。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部门撤销、业务合并等,需证明原岗位无法继续履行,且协商失败后可解除合同(需支付补偿)。
- 特殊保护情形:如孕期女职工、职业病人员,企业需依医疗证明调整至适宜岗位。
-
合理性是关键:法院会审查调岗是否必要(如经营需求)、关联(新岗位与原职能相近)、待遇不变(或合理调整),避免变相逼迫离职。若企业将高管调为保洁等明显不合理行为,会被判定违法。
提示:员工遇强制调岗应要求企业书面说明理由,保留证据;企业需完善制度,通过绩效考核、书面通知等程序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