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16天后离职,公司需依法缴纳当月社保。根据现行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续至当月(即使仅1天),用人单位就应承担社保缴纳义务。关键点:①社保以自然月为单位缴纳,离职时间不影响当月责任;②公司拒缴属违法行为,员工可投诉或仲裁**;③需保留工资单、离职证明等证据以便核查。
社保缴纳的核心依据是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而非实际出勤天数。即使员工在月中离职,公司仍需完成当月社保代缴,次月起方可停缴。部分企业误以为“15日分界”可免缴,但法律明确要求覆盖整个劳动关系周期。若公司未缴纳,员工应优先与HR沟通补缴,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保局提交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材料投诉。特殊情况下(如公司破产),员工可申请自行补缴,但需在社保局指导下操作。
确保社保权益的关键是主动核查记录。离职后应及时登录当地社保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缴费状态,发现漏缴需在3个月内提出补缴要求。对于跨地区就业者,还需关注社保转移接续手续的办理时效。
提示:社保连续性直接影响医疗报销、购房资格等民生权益,建议离职前与公司书面确认缴纳情况,避免纠纷。若遇公司推诿,法律途径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