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签了离职协议,用人单位未缴纳五险仍属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并主张赔偿。协议中“放弃社保”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劳动者可通过投诉、仲裁等途径**,但需注意离职协议中其他补偿条款的合法性。
未缴纳五险的离职协议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 社保补缴责任不可免除。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员工仍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用人单位需承担企业应缴部分及滞纳金,此前支付的现金补偿可能无法追回。
- 经济补偿金主张权利。若员工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龄越长赔偿金额越高。
- 工伤与医疗费用风险。未参保员工发生工伤或重大疾病时,用人单位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费用,远高于正常社保缴费成本。
- 协议条款部分无效。离职协议中“权利义务结清”等兜底条款可能因排除法定义务被认定无效,但工资、加班费等协商补偿部分仍有效。
提示:员工应保留工资流水、离职协议等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社保,避免通过现金补偿规避责任,否则可能面临重复赔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