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辞职时,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克扣工资、未缴社保、暴力胁迫等),劳动者有权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迫辞职符合法定情形可获N倍月工资补偿(N为工作年限),但需注意证据收集和**时效。
分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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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情形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如强制超时加班)
- 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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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 每满1年工龄补偿1个月工资(N),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
- 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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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据
- 书面辞职理由需明确标注"被迫辞职"
- 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考勤表、录音/聊天记录等
- 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形成书面记录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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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
- 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时效1年)
-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提示:员工单方面"赌气离职"或无证据证明被迫情形,通常无法获得补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程序错误丧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