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的周期已经 改为三年 。具体规定如下: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周期为三年。
- 考核内容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考核。
- 考核结果处理 :
-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
- 备案要求 :
- 受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从法律层面到具体操作要求,医师定期考核的周期已经统一调整为三年。这一变化旨在确保医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状况得到及时评估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