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手续是指将农用地依法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法定程序,需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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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性质
农用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批准权限,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是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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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包括以下四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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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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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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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有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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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办理转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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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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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申请 :向国土资源局提交用地预审申请,确认农用地符合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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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与规划 :编制可行性论证,取得《选址意见书》及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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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缴费 :办理环保许可并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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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申请 :提交项目用地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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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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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可合并办理“只转不征”“只征不转”“先转后征”“先征后转”等手续,具体根据土地性质和项目需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