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房产契税的会计处理需根据房产使用状态和取得方式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契税入账原则
契税应计入所购房产的计税基础,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成本。相关支出包括购买价款、契税及直接归属于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
二、分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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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得可使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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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取得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银行存款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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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修建后使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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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取得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银行存款
修建完工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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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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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接受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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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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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
取得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银行存款
修建完工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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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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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契税)及直接归属于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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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购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契税作为成本组成部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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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契税未取得发票,可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待取得发票后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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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相互转移房产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