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 有效身份证明 :
- 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等。港澳台居民报考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有效证件为护照。
- 毕业证书 :
- 上传符合报考类别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
-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
-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试用期内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法人签字或盖公章),请上传与报名类别相同试用岗位的使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当年有效。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
- 除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的考生请上传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表。
- 其他特殊情形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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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还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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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需上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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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 报名资格审核材料 :
-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系统中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役军人及部队文职人员除外),上传材料图片须清晰完整;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
建议在上传资料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官方要求格式进行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