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专业副高职称的评定条件如下:
- 学历资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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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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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治(管)医师,应受聘主治(管)医师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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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管药(护、技)师,应受聘担任主管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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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中专学历,在我省各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的,应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 支援基层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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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分别在任期内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半年或累计服务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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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可到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可到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政府举办的乡镇、社区卫生机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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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须到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1年以上。
- 工作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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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副高职称,须提交临床研究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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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和省市级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1篇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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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1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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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做硬性要求,发表的文章可作为业绩予以参考。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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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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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系列二级学科范围内转专业晋升的人员,须在拟晋升专业的同一级别岗位工作满1年;跨二级学科转专业晋升的人员,须转岗满3年后方可申报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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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晋升专业须与学历专业一致,凡职称申请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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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并根据具体工作年限和基层服务经历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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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相关论文和业绩材料,以满足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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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最新的职称评审政策,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最新要求。